第一千八百九十章:特赦和万磁王(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4/6)
展开博弈,甚至总统本人就有可能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即使总统不愿意背负骂名,但为了防止被利益集团报复,也只好忍一忍了。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的担任统帅,他可以要求每个行政部门的主管官员提出有关他们职务的任何事件的书面意见,除了弹劫案之外,他有权对于违犯合众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
就是说,除了他自己被谈何外,他可以特赦任何罪犯,不管这个罪犯犯下的罪行有多严重!
而且这玩意还特别泛滥。
比如某位拉链没弄好的总统,一天签署了141项特赦令。这家伙在总统任期的最后一天,总共签署了141个特赦令。这些被“午夜赦免”的人包括大款、涉及贩毒、逃税者,另外还有他那个因醉酒驾驶而被捕的弟弟。芝加哥富翁马克·里奇因创造了美国历史上最高的逃税纪录,被当局通缉了17年,被控罪名达51项,可判监禁325年。2000年,克林顿在离任前,匆匆签署了对里奇的特赦令。美国媒体爆料说,链宗是因为在任期内收受了里奇前妻的大笔政治捐款,因此才决定下台前替老友消灾的。这桩特赦案引发了舆论震惊和司法机关的愤怒。
多年后,美链宗表示对当初的决定“颇感后悔”。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没人知道了。
有些人感到奇怪,美国人很尊重法律,可为何要给总统特赦权?这不是要法外施恩吗?事实上,只要是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无论是君主政体还是共和政体,都是存在“特赦权”的,有些是被主权国家的议会掌握,有些是被主权国家的领导者掌握。美国的特赦权,并不被议会掌握,而是牢牢把握在总统手里,很多人的身家性命系于总统一人之手,这可不是说着玩的。这也是总统个人权威的体现,如果美国的特赦权掌握在国会手中,那么国会就有可能稀释总统的权威,因为那些利益集团,会投入更多资源收买国会,而不是总统。如此一来,总统就会在政治博弈中吃亏,美国政界毕竟是一个有钱人的权力游戏,有权人的金钱游戏,假如总统失去一项捞取利益的机会,这个职位也会失去某些意义。例如,总统会用特赦权,来压制那些利益集团,由于美国的利益集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