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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 斗钱运斗米(3/4)

态度还算诚恳,在得知自己的建议有可能给雇主造成损失后也在想办法进行补救,昨夜几乎腆着脸拜访了所有他能找到的市署同僚,将王氏柜坊的内情详细的打听了一番。“江南租物?”张洛听到这话后心中不免更加好奇,这王元宝区区一介商贾,居然敢插手大唐的赋税体系?魏林点了点头,然后又低头将自己所打听来的内容稍作梳理,而后继续说道:“江南地远,凡所贡赋物料的输给皆需仰仗河渠漕运。庸调还算轻物,租物运输便非常的艰难……”唐代在施行两税法之前的主要赋税方式就是租庸调,其中庸、调所收取的都是纺织品,绢布丝麻之类,而租则是收取粟米粮食作物。但是在古代这种物流运输条件下,想要运输大宗的钱货物品难度实在太大。张洛之前积攒下两千多贯的钱帛都愁的不知该怎么存储和运输,一个国家的赋税物资运输那就更不用说了,哪怕举国之力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尤其赋税的征集收取和运输进奉又有着比较严格的流程和时间的限制,也就使得漕运在唐朝一直是一个国运攸关的重要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距离统治核心路程遥远的江南地区就产生了一个折中的方法,那就是收取租物的时候用布来代替本该缴纳的租米,毕竟布的运输难度要比粟米粮食小得多。《史记》中都有“千里不贩籴”之言,时下更有“用斗钱运斗米”的说法,足见漕运成本之高。江南以布折租的做法倒也不是唐代首创,早在南朝便有此渊源。但布终究不是法定的租物,所以这些布在被运抵洛阳附近后,便就地购买当地所出产的粮食,用于上缴租物。简单来说江南不收米而收钱,到了河南再买米交差。布虽然不是钱,但在这流程中就是当钱来用,毕竟江南多恶钱,收上来也花不掉。王元宝在洛阳不惜成本的建造柜坊,所瞄准的就是充当江南租物的这些布。这些布并不能进入官仓,而在当地采买粮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直放在运河漕船上既占用了漕渠资源、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暂时存入柜坊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江南漕运每年运来的布都是一个天文数字,若能在其中分一杯羹,自然也能赚的盆满钵满。张洛在了解完这些后,也是不由得感叹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跟古人相比,他还是少了一点脚踏实地挖掘商机的阅历啊!这计划听起来固然很美,但现在王氏柜坊却半死不活的尴尬维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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