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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说这句话的应该是她才对吧?(1/2)

    褐色的泥水滴下打湿了万宴裤脚,这一瓶水倒完了也没有把他的手洗干净。

    路朝夕又从包里拿出一瓶,打开时问他:“喝吗?”

    万宴发笑,接过水问道:“你怎么装这么多水在包里?”

    说完,他仰头喝了一大口。

    路朝夕也笑,随手把空瓶子装回包里,“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容易渴。”

    她的手从包里拿出来时,明显握着东西。

    就趁着万宴喝水的时候,路朝夕电晕了他,下手干净利落。

    怕电一次不够,路朝夕又电了他两次,才放下心把沾着泥的袋子拿起来。

    她走了两步之后停下,掏出手机看了几秒扔在地上,捡起铁锹把手机砸烂接着再用脚踩了又踩。

    路朝夕想着她都把手机砸烂了,这下万宴就不会知道她的行踪了吧。

    做完这些她浑身轻松地走了。

    其实一切的发生都是巧合,路朝夕只是歪打正着,所以万宴才毫无防备。

    她不是个善于玩心计的人,路现卿除了溺爱之外,也没教她任何算计。

    路朝夕连考试都得费劲吧啦的学习才能及格,像部署这种精密的计划更在她能力之外。

    只是恢复记忆之后她习惯在包里装一个电击器,可惜现在才有机会用到万宴身上。

    她一路蹦蹦跳跳地沿着石板路走,举起装着证据的袋子对准夕阳最后的余晖。

    霞光透过袋子折射到路朝夕脸上,她的嘴角弧度咧得更大了。

    此时沾在袋子上的褐色泥土也顺眼了许多。

    路朝夕多想昂首嚎一嗓子好运来,不过考虑到这里是墓园,唱歌似乎大概可能一定不礼貌。

    当那一首歌的名字叫好运来,无疑真的成了坟头蹦迪。

    路朝夕停住脚,相当遗憾地叹了口气,十分沮丧。

    如果忽略掉她狂压不下的嘴角的话……

    当然,能和外号叫神经病的洛词玩在一起的,能是什么正常人。

    不出三秒,路朝夕就又甩着包包蹦蹦跳跳地出了墓园。

    她知道证据在自己手里不安全,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意外发生,于是路朝夕决定刻不容缓把证据送到海城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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