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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不,这不算巧合!(2/3)

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有一点可能肯定,这个无名尸也是个年轻女性。相似点太多了……于大章越想越顺。假设这个无名尸也和方鹏有关系,那他确实不能招供。非法囚禁的量刑也要视情节轻重。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导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的,静脉注射或打靶。如果他招供,情节肯定属于特别严重那一类,那结局就不难猜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于大章站起身,对着马健和刘淼说道:“你们两个去楼下等我。”随后他来到支队长办公室。“李队,我要去看守所见见方鹏。”这是客气的说法,于大章其实是要去审问对方。“不是不让你插手这件案子了么。”李钧面露不悦:“我承认你能力很强,但案子要一件一件办,贪多嚼不烂的道理都不懂吗?”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再加上于大章刚从S省那边回来不久,他不想让其太辛苦。“我去见方鹏是因为他和积案有关。”于大章解释道:“茹瑶和舒汝佳的失踪案也是发生在两年前,我怀疑很有可能是方鹏开出租车期间,将她俩掳走了。”这两个名字李钧都知道。毕竟积案挂在分局两年多,而且以前调查的时候,他也关注过。“我发现你现在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李钧怕他急于破案,导致出现错误判断,所以话语中有些担忧:“要不,你再休两天?”能力是一方面,但年龄也在那摆着呢,李钧是真怕于大章出现什么意外。破不了案是小事,办错案可就是大事了。“李队你先听我说……”于大章随即将自己分析的情况和李钧做了详细说明。李钧听完后点头:“这样啊,如果按照你所说,确实很有可能。”既然有疑点,那就不妨先查清楚,也许会有出人意料的收获呢。身为支队长,他很清楚不能放过任何一点儿蛛丝马迹。得到李钧的同意后,于大章立刻下楼,来到外面。此时,马健和刘淼早已将警车启动好,在门口等着了。为什么不直接去看守所?因为李钧之前已经明确告诉过他不要插手了。如果直接去看守所见方鹏,极有可能会被李钧误解为他不听指挥、肆意妄为。这种违反纪律、得罪领导的行为,于大章不可能去做。来到看守所。三人亮明身份后,在一间审讯室内见到了方鹏。嗯?于大章在看见方鹏的那一刻有点意外。实在是对方的长相太有特点了。他的个子不高,身材也很瘦小,眼距较宽、鼻梁塌陷,眉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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