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我最喜欢听故事了(1/3)
“谁啊?”从那栋二层自建房内,又出来一个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当看到于大章紧紧抓着小男孩儿的胳膊时,他的眼神立马就变得凶狠起来。“放手!”于大章不为所动,依然抓着小男孩儿的胳膊,将他拉近了些许距离后,说道:“先把我的衣服赔了。”那两人听到这话,都将目光放在了于大章的衣服上。看了一会儿,中年妇女开口了。“你衣服好好的,没有坏的地方啊。”“你什么眼神!”于大章大声说道:“这都开线了看不到啊!”中年妇女又凑近看了看:“没有啊。”“想耍赖是不是?”于大章瞪着眼睛问道。“行了行了。”男人见中年妇女还要争辩,上前一步将她推开,然后对于大章说道:“你就说多钱吧。”于大章将巴掌张开,往前一伸:“五万,少一分都不行。”“多钱?!!”那两人异口同声地惊呼道,原本冷漠的脸色瞬间被气愤所替代。“至于嘛。”于大章扬起头,眼神鄙夷地看着他们:“连这点钱都拿不出来,活该你们住山上。”男人和中年妇女没再言语,都一脸愤怒地盯着他。“这样吧。”于大章看似很好商量地说道:“不给钱也行,正好我饿了,拿饭抵债吧。”这家肯定有问题。他故意装作一副混不吝的样子,就是为了激怒他们,让对方降低警惕性。张森现在是什么情况,那两名失联警员是否在院子的地窖里?这些都还不确定。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那股血腥味绝对是人血。就目前于大章嗅觉的灵敏度不可能判断错。动物血和人血在味道上是有一定区别的。羊血有热烘烘的味道,猪血较臭,鸡血有骚味,只有人血是咸腥味,并伴有金属的铁锈气。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稳住他们。就算再好奇也不能去地窖那里,这种时候,将后背暴露出来,和找死没什么区别。这也是他一直抓着小男孩儿的原因。“想吃饭你早说啊。”男人侧过身子,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来吧,我家正好要吃饭了,不差你一双筷子。”于大章脸上露出笑容,拉着小男孩儿跟在男人后面。进屋后,他被屋内的装修惊呆了。外面看起来老旧,没想到里面如此金碧辉煌。真的就是那种各处贴金,亮堂得发光的感觉。如果硬要说风格,于大章只能给出四字评价:又土又豪。松开小男孩儿,他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和那个男人聊着废话。这期间他看似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实际上,他一直在用眼角余光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