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洽谈出版(3/3)
“很好!请问这本书您准备大概写多长篇幅呢?总字数大约有多少?”曹胜:“总字数的多少,要视这本书的市场反响而定,如果市场反响不错的话,我可以写长一点,反之,我可以随时完结。”曹胜不想在签约的时候,限定全文的总字数。因为他知道自己作为一个新人作者,第一次出版作品,能拿到的稿费肯定不高,但他又想多赚点稿费,那要怎么办?他的打算是:等自己这本书出版后,火了,就要求提高稿酬,如果出版社不同意,他就说自己准备近期完结作品。这么做,看似有点无耻。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何况,只要在签约的时候,他不和对方约定全文最少写多少字,或者将全文的预期字数定得少一点,那什么时候完结的主动权,就在他自己手里。届时,他用自己随时可以完结的权利,来谈提升稿酬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再说了,如果这本书火了,对方还不愿意提升稿酬,那无耻的人真的是他曹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