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谈判(2/3)
么看你?对方能容得下你这号活阎王?”
“不论从哪个角度去分析,你都没理由拆我的台,这不合常理。”
从人性逐利的角度来看,丁永春说的也不无道理。
在这个“性本私”的丛林世界里。
国人早就曲解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本意,人不为己的“为”,本意是修为,说一个人如果不修身正己,天地不容。
而现在,世人普遍理解为人生在世,自身的利益与福祉高于一切。
并诞生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等处世哲学。
在这种主流思想下,陈长安确实没有理由去拆丁永春的政治舞台,因为灭了丁永春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但是古人也说了: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如果不想在吕州市的《市志》上留下万世唾斥的骂名,还是克制一下私欲比较好,一些政治污点一旦沾上边,整个下半辈子都得搭进去。
陈长安收起思绪,客观评价:
“你主政吕州的这些年,做得最有魄力的一件事就是下放权力,删减审批流程,全力助推食品工业园的快速发展。”
“令工业园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取得了别人要两三年才能取得的成绩。”
“从这方面来讲,我还是很敬佩您。”
“如果可以,我也希望你能拿稳吕州市的一号指挥棒,毕竟我们吕州是个积贫积弱的内陆小城,真的需要一个有魄力的领导来破局。”
“可惜你违法了。”
“现在不是我要拆你的台,而是法律不会放过你。”
听陈长安提到违法概念,丁永春仿佛听到了天下最好笑的一个笑话,不但不生气,反而笑了出来。
丁永春道:“法律是一种统治工具,被法律制裁的都是些什么人?我记得杨老师曾说:都是一些不成器的蠢货。所谓的蠢货,就是那些即没有大智慧和大谋略,又渴望走人生捷径、渴望跨越阶层的失败者。你抬眼往上瞧瞧,那些呼风唤雨的人物,谁敢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自己一生从未违法?”
“你认为你有大智慧?”陈长安跟着笑了笑。
丁永春不置可否地回道:“三年前你在这里退婚,践踏我丁家的尊严,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