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八十四章.强弱之分(2/3)
生死,这一点就算是渡劫修士来了也改变不了,林朝辞一念之间,就能让这些献上元婴的元婴修士形神俱灭,别说夺舍了,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说,如果林朝辞玩的花一点,甚至可以直接修改这些元婴的形态,进而修改这些元婴修士的记忆,虽说这么做,会导致这些元婴修士的修为难以再进,但能收获一批忠心耿耿的死士,也是很划算的。再说了,这些元婴修士已经求饶。甚至说,自愿为奴为婢。只求活命。就算他们真的活下来了。他们的心境也会因此蒙尘。一样是断送了道途。只可惜,林朝辞并没有这个兴趣,因为如果他需要的话,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创造出无数忠心耿耿的手下,虽说这会影响到大千世界,但权柄这玩意,反正离开时都是要还给大千世界的,如今,借来用用,也就无所谓冒犯了。因此,只一掌。林朝辞就抹除了这些域外天魔。不过,鉴于万我大手印的范围太大,林朝辞在下压的同时,也在心头挥动了一下毛笔,将同样处于这个范围内的东方孤月、欢都落兰、牧神气、青木媛等人拽了出来,拽到了身后。避免了这些人也被一巴掌拍死的下场。当然了。对此,没人表露出不忍。大千世界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修仙者与修仙者之间也不是和和气气的,竞争与厮杀是常有的事,所以,我杀不杀别人,和别人杀不杀我,一直是两个概念,也是绝大多数人用来限制自己的标准,以免自己真的敌我不分乱杀。说白了,我杀不杀别人,取决于别人是否对我造成了超越心理底线的威胁,就比如说一个女孩,可能在机缘巧合之下,被我看了身子,因此,持剑追杀我,在这种明知道是自己做错了的情况下,只要是没涉及到生命危险,大不了跑路就是,就算有反击的机会也不会反击,因为于良心上过不去,但如果是因为抢夺一株灵草,被对方追杀,那么寻机反杀就成了理所应当的选择,没有半分情面可讲。而别人杀不杀我,跟上述同理。一来是看道理站在谁那边。如果对方真的占理。只要不涉及到性命。跑了也就跑了,各退一步。但如果双方都不占理,或是说这件事跟道理无关,那么,拿出真本事拼命,就是正确的选择。好比眼下。这些域外天魔本就是奔着林朝辞来的。想要杀林朝辞。一但让他们得逞。狐妖一界和诛仙一界立马会紊乱。狐妖这边,人与妖的关系会失衡,而在诛仙那边,鬼王宗估摸着就会跟